2007年8月3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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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家洗车行串通提价招质疑
省物价局认定此为不正当价格行为
陈颖丹 王晓东

  本报讯  8月27日下午,舟山市物价部门通报了定海16家洗车行相互串通,操纵洗车市场价格行为的处理决定:经调查,省物价局已认定16家洗车行的行为是不正当价格行为。定海物价局随后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,责令16家洗车行立即改正不正当价格行为,并对这些洗车行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。
  本月2日,龚女士来到定海某洗车行洗车,发现洗车行门口贴了张醒目的《告客户书》。“上面说像我这样五座以下的小车从8月1日起每次洗车要收15元,做卡的用户收取10元。我是做卡用户,原来100元的洗车卡能洗15次,现在只能洗10次了。”
  细心的龚女士发现,《告客户书》上除了价格、原因等说明外,还有十多家响应企业的署名。“这不是联手涨价、搞价格同盟吗?”
  《告客户书》上还说,根据业务统计,洗车行的各项费用开支大于成本,而随着水、电等基本费用和工人工资的逐年增加,如按目前收费标准收取,洗车业会陷入亏本经营。因此经各家汽车美容同行的协商和一致同意,决定对收费进行调整。
  该洗车行的工作人员说,这个价格并不是他们自己制定的,而是与多家同行商量后议定的。“成本涨价了,收费价格自然也要调整。”他说。
  一家汽车美容公司的负责人表示,物价局并未给洗车行制定明确的收费标准,基本都是行业自行制定价格,因此此次提价也未向物价局报批。他说:“提价也是核算成本后在合理的范围内提的,大多只涨了5元,一般都可以承受。”
  但龚女士提出了自己的看法:“这个市场不应该只由他们(洗车行)来主宰。行业内统一提价,涉嫌价格同盟,是国家明令禁止的。”
  物价部门根据举报,迅速组织检查人员介入调查,并初步认定该行为属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、是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价格行为,遂责令16家洗车行立即停止该行为,等待进一步处理。
  物价部门提醒,洗车价格是企业自主定价行为,可以由企业根据自身成本变化及市场供求确定,但价格行为必须合法,不能盲目跟风,看你涨了我也涨,更不能搞价格串通,操纵市场。